第281章 朝归倭附(一)难在不征

去汉阳?汉阳肯定是要去的,不过现在手头的事情还差一点点没办完,现在就去汉阳似乎还早了点。

如果要去汉阳,高务实认为应该在自己彻底收复朝鲜半岛之后。届时他将揽存亡继绝之大功,挟完胜倭寇之神威,以天神降临般的姿态驾临汉阳。

到那时,无论他有什么样的决定,朝鲜朝廷上下都将无一人敢于质疑,无一人敢于违逆,真正达到那传说中“口含天宪,言出法随”般的尊崇与权威。

所以,现在还不能去;但是,也要尽快早些“能去”。

这么说来,釜山之战就应该加速,不能再拖了——哪怕放弃此前已经准备好的最稳妥方桉,改为战损可能有所增加的强攻方桉也在所不惜。

毕竟战争是政治的延续,而不是相反。为了更加宏大的政治目的,战争手段需要实时调整,充分适配。

不过到了这一步,高务实就必须为另一件事提前准备先手了,那就是进攻日本本土。

高务实深知,以现在大明的实力,甚至不说大明朝廷,只说以海贸同盟的实力,进攻日本本土的最大问题就根本不在于仗怎么打,而在于怎么把这场仗打起来。

这里头的麻烦还是在于朱元章的那个“不征之国”,这是一个事关大明朝廷外交事务基本思想的大麻烦。

洪武朝是明代外交的奠基时期,明初人对于天下中国的认识,对于周边乃至世界的认识,直接影响有明一代中外关系的产生和发展。

大明对外关系的发生和发展依托很多必要条件,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蒙元帝国崩溃后国际格局面临的大动荡、大改组和国际秩序的亟待重建。

一方面是历史的连续,制度的承继,另一方面也有明朝人自身的抉择和发展,对后世的影响甚巨。

有明一代即便在原历史上也有近300年,除永乐时征安南,于宣德时退出外,对外基本上没有征伐之事。

这足以见得在洪武朝奠定的,以“不征”为特征的明代对外关系,在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,实际上标志着古代中外关系出现了新的模式和特征,更成为古代中外关系的一个转折点。

洪武六年,《祖训录》修成。五月,太祖亲作序言,提到“立为家法”的《祖训录》成编的过程:

“……至于开导后人,复为《祖训录》一编,立为家法,大书揭于西庑,朝夕观览,以求至当。首尾六年,凡七誊稿,至今方定,岂非难哉……

今令礼部刊印成书,以传永久。凡我子孙,钦承朕命,无作聪明,乱我已成之法,一字不可改易。”

这里的“首尾六年,凡七誊稿,至今方定”,说明其中的内容在明朝开国以后就已开始反复斟酌的过程,历时六年而确定,因此朱元章以“祖训”要求子孙后世,从此不容有所更改。

也就是说至洪武六年,朱元章认为大明朝的外交思想完全趋于成熟,对外关系由此奠定,并刊印成书,以传之永久——正如本书前文常常提到的,朱元章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似乎根本就不认为社会是发展的。

在这部《祖训录》首章《箴戒》中,有关外交的内容如下:

“凡海外夷国,如安南、占城、高丽、暹罗、琉求、西洋、东洋及南蛮诸小国,限山隔海,僻在一隅,得其地不足以供给,得其民不足以使令,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,则彼为不祥;彼既不为中国患,而我兴兵轻伐,亦不祥也。

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,贪一时战功,无故兴兵,致伤人命,切记不可。但胡戎逼近中国西北,世为边患,必选将练兵,时谨备之。”

外交思想有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,在洪武六年刊印成书之前,太祖于洪武四年在奉天门公开宣布有关外交的看法,可以视为其外交思想成型的最早时间。

洪武四年九月,太祖朱元章在奉天门召集臣僚,郑重阐述了他所制定的对外政策总纲领:

“海外蛮夷之国,有为患于中国者,不可不讨;不为中国患者,不可辄自兴兵。古人有言,地广非久安之计,民劳乃易乱之源……得其地不足以供给,得其民不足以使令,徒慕虚名,自弊中土,载诸史册,为后世讥。

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,僻在一隅。彼不为中国患者,朕决不伐之。惟西北胡戎,世为中国患,不可不谨备之耳。卿等当记所言,知朕此意。”

明朝一般是在奉天门颁布诏令,这里的“臣僚”有可能包括外国的使节。重要的是,这是明太祖首次全面论述王朝对外政策,充分反映出明太祖本人现实的外交思想。

其实与后来刊印的《祖训录》比较,这里多出的主要部分是古人言:“地广非久安之计,民劳乃易乱之源”,说这明明人的思想也是古人思想的直接延续。

首先,他为王朝确定的对外政策是“有为患于中国者,不可不讨”,显示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立场。然而,对外政策的基调又是和平的:“不可辄自兴兵”,这里明确说明了兴兵征讨的标准,是“为患于中国者”。

其次,他引用古人之言,说明自己没有扩张领土的野心,认为对外扩张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,更会因劳民导致祸乱萌生。“得其地不足以供给,得其民不足以使令”,而“徒慕虚名,自弊中土,载诸史册,为后世讥”,则鲜明地表示出对于出征扩张行为的鄙视。

最后,太祖将对象一分为二,又一次提到对海外国家“彼不为中国患者,朕决不伐之”的基本方针。

但在宣布对外政策的重要抉择以后,他同时又表明西北的蒙古才是心腹之患,不能不谨慎防备。直接说明将元朝北去的残余势力看作新王朝一大心病,将北部陆上作为王朝军事防御的重心。

到桑榆晚景时,太祖于洪武二十八年将进一步修订完成的《皇明祖训》刊布于世,列于《祖训首章》的对外关系,也就成为有明一代帝王的金科玉律,成为明朝子孙世代必须遵行的基本国策之一,以成宪的方式留存于世。

为了让子孙后代明确世代不与交战的国家,也就是明太祖所说的“不征诸夷国”,他在《皇明祖训》中把它们的名字按照方位一一罗列出来。

十五个国家之前说过,就不再列出,但这里头最引入注目的就是,即使在《祖训录》中完全没有提及的日本,虽然当时已经明确在绝交之列,却也没有被排除在外,同样被列入了不征的范围以内。

这无疑说明了明朝对于外国,无论建立朝贡关系与否,也无论为友为敌,是采取了一律“不征”的态度。这就不能不使人对于明朝初年以“不征”为特征的对外关系的和平理念有了一个深刻印象。

后人如此,明人只能更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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