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六十章 杀鳖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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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之所以喜欢刀剑,不在于手持利刃的英姿,不在于一寸长一寸强的斗战技巧,而是刀剑能比手脚更适合发泄心中的愤恨和恩仇。

金庸武侠中,相比豪侠万丈的萧峰、利国利民的郭靖、快意恩仇的杨过,我尤其更喜欢孤独的令狐冲,尤其是他一剑飘飘舞出独孤九剑的时候,他大概心里还有被师父厌气的不甘、被小师妹疏离的痛苦以及自己满身愁毒的无奈吧,可就是因为这些情绪在剑锋其中,才愈加让其潇洒纵酒、豪迈狂歌的身影显得孤独落寞。

所以,刀剑是属于男人的这句话一点没错。

看着白尺本助的刀锋如黑色闪电一般劈来,我一点惧意都没有,反而生出一股嗜血杀人的刺激感。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,我理解了关二爷当初那句“吾观颜良,如插标卖首尔”绝不是浮夸自吹,那是一种对自己刀锋的信任。而我,此刻就有此感,我观白尺本助如白痴笨猪一般不屑一顾。

“飒——”

刀锋铎铎,村正古刀如嗜肉老鸦盘旋而落,离面门半尺有余。

此时稚川径路恰到好处一道寒光射出,白光惊鸿一闪,一黑一白双刃交接,就听见“当,当,当”三声脆响,我和白尺本助之间闪现出道道火花。

这种交锋不仅仅是铁器的碰撞,更多的是气力和勇气的对决。

我感觉双臂一麻,有气波朝后推着我朝后要退。

我自然明白,高手和高手较量,多退一步就是输。所以我屏住气魄,身形朝后转了半圈,硬是双脚未动,又站在了原地!

倒是白尺本助,刚才来势太急,过于自信,结果被稚川径路这么一震,身形一抖,紧急一个后空翻才落地站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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